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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7年杨鸿耀奖教金的通知


发布者:admin 2018-06-03

各单位、各位老师:

我校55周年校庆之际,我院杰出校友、香港新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鸿耀先生捐赠人民币100万元,设立“鸿耀奖教奖学金”,支持学院的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。为了做好2017年奖教金评选工作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参评教师应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活动,思想觉悟高,顾全大局;爱岗敬业,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,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;关心学院学科建设,关爱他人,为学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,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。

(一)教学优秀奖

教学效果得到学生和其他老师同事好评,课堂教学测评成绩在学院前列,同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1、获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,获学院最佳一节课竞赛一等奖,或获得校级“最佳一节课”二等奖及以上。

2、获省部级及以上教研项目或教学成果奖;

3、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;

4、在核心期刊以及高水平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,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、专著等;

5、培养和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、竞赛、设计、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,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。

(二)科研优秀奖

科研成果突出,取得高水平的学科建设成果,同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1、获得重大国家级科研立项或横向科技开发协作项目;

2、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;

3、发表顶级期刊一篇以上;

4、有重要科技转让成果。

(三)进修资助专项基金

资助优秀年轻教师到香港或国外著名高校进修学习或学术交流。

1、预期取得高水平的论文成果或其他科研成果;

2、已经获批去境外单位进修或访问。

、申请和评选程序

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“鸿耀奖教金”申请表(教学优秀奖)》、《“鸿耀奖教金”申请表(科研优秀奖)》《“鸿耀进修资助专项基金”申请表》,且附相关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为2017年度。材料于5月25日前交至院办欧国庆,已经获得鸿耀教学、科研优秀奖及进修资助的不再参评。

 

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5月22日